我县启动第三批45座光伏扶贫电站验收和移交工作
本报讯 近日,县发改委会同扶贫办、供电公司及各镇(街道)扶贫相关负责人,配合市工程咨询院评审主管及外聘专家对我县第三批光伏扶贫电站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查看竣工资料,实地检查电站运行情况,并对村委电站维护人员现场培训。验收合格的电站由山东电建一公司、镇(街道)、村委三方签订运维协议。
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共为45个贫困村建设了45座电站,总规模2295千瓦,总投资1834.5万元。在发改委、扶贫办、供电公司和EPC总承包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部项目已于6月20日并网发电。至此,我县已基本完成光伏扶贫建设任务。
根据政策规定,我县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可享受国家2017年0.85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平均每年可实现收益250万元,20年内可累计实现收益约835万元。加上此前建设的第一、二批项目,我县已累计建设光伏扶贫项目168个,总装机规模8285千瓦,平均每年可实现扶贫收益950万元,20年内累计实现收益1.9亿元,可惠及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同步化解大部分贫困村没有村集体收入的难题。 (史惠 李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