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标准 彻底整改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论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本报评论员
当前,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保护全县生态环境,是一场任务艰巨的环境保卫战。全县上下必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以过硬的作风,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出重拳、下狠手,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必须出重拳、下狠手。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整治环境态度之坚决、措施之有力、成效之显著,有目共睹。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县环保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例如畜禽养殖及屠宰市场污水乱排乱放、城区餐饮油烟扰民等,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制约发展环境。为彻底解决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突出问题,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转办问题整改任务,我县安排部署实施了化工企业整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转办问题整改、城区餐饮油烟整治、畜禽养殖及屠宰市场环境整治四项专项行动。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出重拳、下狠手,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高标准、最严举措,确保整个行动不留死角、确保问题整改不留尾巴。
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必须严格标准、彻底整改。四项专项行动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中对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工作步骤、时间节点等进行了详尽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开展工作,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整改,不走样、不应付,突破重点、解决难点,确保全整改、全落实、全见效。全县上下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监管部门要发挥核定标准、认定问题职能;执法部门要执法到位、一查到底;专项行动部门要认真履职、集中攻坚;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综合施策;属地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必须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要对专项行动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影响专项行动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不重视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缓慢的部门、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对生态环境问题,务必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落实措施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健全制度不放过、不明晰责任不放过”,坚决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一抓到底,坚决打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战,让济阳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