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
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应急准备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有关规定,决定2019年5月3日在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19年5月3日上午10:00许
二、警报试鸣范围及方式
届时将启动城区现有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播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全体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勿忘国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特此公告。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