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70 更新时间:2019-05-10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2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区安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原区安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思想认识。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全面接受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注重思想建设,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紧围绕全区“1127”工作体系,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落实整改。
        (二)及时安排部署。2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集中整改工作,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促、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三)严格落实责任。局党组承担巡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巡察问题整改负总责。党组书记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带头整改、带头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对分管科室、大队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各科室、大队主动认领问题,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人人承担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的氛围。
        (四)细化分解任务。局党组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和分类梳理,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5方面15个问题的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大队,拟定了整改“任务单”,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时间表”,确保任务清、措施实。
        (五)统筹推进整改。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开展 “更新思想观念、克服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相结合,按照“坚持实干、反对虚功”的工作要求,以敢于担当的新境界、积极作为的新举措,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将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相结合,以制度管人管财、靠流程管权管事;将巡察整改同业务工作相结合,落实推动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聚焦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1. 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一是局党组先后2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按照《济阳县安监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科学落实好会议议题,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三是建立健全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从议事范围、程序要求、工作纪律等3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明确了两者研究议事的区别,强化工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工作效能和办事效率。四是党组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强化督办落实。(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党组发挥“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强问题
        一是局党组注重把守纪律、讲大局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当标杆、创一流”意识,扛起责任、担起使命,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二是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后职能定位转变,2019年2月,取消片区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工作重心向“优化营商环境”、“一次办完”、“一次办好”转变,具体工作中做好服务与监管的结合、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的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的结合、业务监管与领导干部联系镇(街道)的结合,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全覆盖监管服务模式,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三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职责职能进行梳理,合理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确保行政执法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建立完善了内部工作协调机制,使单位上下通畅,协调有力。(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力,党组落实上级思想建设工作不到位方面
        1. 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济阳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局党组于2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研究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措施。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岗位目标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报告等内容。三是组织意识形态知识专题学习1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四是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局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系统深入推进学习,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做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二是党支部每月对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笔记进行评比检查,并在全局范围通报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重业务,轻党建,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 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于2月20日上午,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细化局党组和党支部的工作职责。2月20日下午,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并对2019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定期通报考勤情况,提高支部党员大会参会率。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年度民主评议、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记录工作。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探索实行党员干部轮流讲党课制度,让形式活起来,党建深下去。四是全体党员每月26日前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目前4月份已收缴完成。五是由党组书记对个别不参加组织生活党员进行谈话提醒。六是已补充完善好关于党支部换届相关资料,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形式、要求、管理等进行细致的规定,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按照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于2月20日组织召开了 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普遍开展谈心活动,作了充分准备。会上,各位班子成员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出来的43条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真整改、见实效。(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较多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对单位内设科室及各科室人员进行了调整,解决单位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全面清理解决混编混岗问题。三是机构改革后,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规定,设置内设科室。(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1. 未严格落实上级政策问题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要求,规范发放安监岗位津贴。积极向区领导汇报,并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力争使安监岗位津贴列入区财政预算,不再挤占安监局行政运行经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
        一是进一步理顺执法工作程序,严格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档案标准规范。二是制定全区宣教培训计划表,围绕提升安监队伍监管执法工作能力,每年开展2期安全监管业务学习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互查互评,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四是由分管领导带领4名业务骨干对2018年的19个案卷逐一梳理,找出问题和不足,该纠正的纠正,该补正的补正。(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 公务接待及差旅费超标准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内部公务接待和一般工作用餐制度,严格审批签字,严控陪餐人数。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将乘车费和住宿费控制在规定范围,严格按标准乘车和住宿,杜绝违规问题发生。三是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乘车费问题进行核对,严格差旅费报销程序,确保凭证真实、有效、完整。(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 对项目重争取、轻落实问题
        承担的市级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使用,2018年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今年年初,制定宣教培训计划,依托于“泉安”宣教中心,重点开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班、安全生产社会责任推动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培训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安全监管业务学习班等班次,确保实现全年全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2万人次的工作目标。(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履职方面存在漏洞,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1. 履职监管依法行政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执法人员对本职工作做到“应知应会”,防止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实行执法过程记录和监督制度。二是对案件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更新了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强化案审委的作用,对大额行政处罚裁量必须通过案审委决定,杜绝走过场,搞形式。截至2019年3月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起,其中事故类行政处罚6起,违法行为类行政处罚1起,累计收缴行政罚款93.457万元。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公开制度,依法将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在政务平台进行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 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
        巡察组反馈后,立即整改,调整为与区委统一作息时间。(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 财务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了局机关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维修、印刷等相关费用原始凭证一律入账,坚持无明细不报销的原则,严格落实经办人注明事由并签名,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核对核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双签字的报账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本着节俭朴素的原则,严控接待标准,压缩公务接待费用。三是坚持定期报告评估制度。办公室每月做一次财务报表,向局党组汇报,局党组每年邀请纪检组(监察室)、财政部门监督科室或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局机关财务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四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奖励条件、数额、报批程序、所需资料,发放形式等。严格遵循“举报受理—执法人员在核查核实基础上提出奖励请示—对该奖励的经局党组讨论并依法依规确定奖励金额—办公室及财务人员核实并依据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奖励”程序,举报人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由财务人员将举报奖励按规定标准转账至举报人账户,将相关资料存档。(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 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针对严格固定资产管理问题。3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全部入账。对今后购置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及时入账,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以免固定资产流失。二是针对执法终端超范围发放问题。2018年10月22日上午,办公室组织召集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召开会议,分管同志负责给相关人员讲明了政策规定,同时与离岗转岗的两位领导和两位第一书记进行了单独沟通,收回离岗转岗人员的执法终端。(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下转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