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724 更新时间:2019-05-24

华北人民政府组建,毛泽东坚持原则

        1947年11月,石家庄解放,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大边区连成一片。经中央工委提出报告,1948年5月9日,中共中央宣布,将两边区合并统一为华北解放区。华北局在组建华北新政权时,总体上很顺利,但有两项重大决策出了纰漏。党中央和毛泽东发觉后,曾严肃批评,并督促改正。
        

“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并未真正建立
 

        1948年2月16日,刘少奇向中央提议合并晋察冀与晋冀鲁豫两边区时,提出两个边区政府“暂不宣布合并,但可合并办公,待召集两区统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时再宣布合并”。
        刘少奇的意见是正确的,但1948年5月9日中央发出的通知明确宣布:“晋冀鲁豫及晋察冀两边区政府在华北人民代表会议未召开前,暂时成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以董必武为主席……”此后,却从未见过“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的任何活动迹象。其实,当时在两边区政府工作的人员都知道,“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压根就没有建立。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董必武当时在内部传达通知,毛泽东觉得,两边区政府都是由“三三制”的两边区参议会选举成立的,不经过参议会,就把两个名声在外的政府机关悄然撤销,另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不合法理,很不妥当。
毛泽东认为,刘少奇提出的由两个边区政府联合办公,完全可以合法地实施华北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的过渡政府的职能。这就是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没有挂牌的原因。董必武在传达时还说,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名不正、言不顺,我不去。
参议会是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在政权建设上的集中体现。如果没有和参议会通气,也没有向参议会正式报告、请求审查,就合并两区政府,是对参议会的不尊重。
        于是,两个边区政府“联合办公不合并”,直到1948年9月26日,由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华北人民政府才宣告成立。

主席、副主席中必须有一位民主人士
 

        除了干预边区政府合并,毛泽东还有一件事坚持原则。
        1948年6月26日,两边区参议会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在石家庄召开。7月11日,两边区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
        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曾明确宣布,大会的重要任务是选举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及政府主席、副主席,组成华北人民政府。但会中临时改为大会只选举政府委员会委员,政府主席、副主席改由“大会选出的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各委员互选”。
        经过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选出董必武、聂荣臻、薄一波、徐向前等27人为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主席、副主席暂未选出。不少代表持保留态度,许多代表很不“理解”,有些民主人士也觉得“离奇”。
        事情到了这一步,董必武、薄一波等觉得,有必要分别向代表们坦率地交底。大致情况是:毛泽东等领导人认为,大会在两个问题上有缺陷:一是出席会议的代表中,党员人数过多、比例过大;二是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中,缺少非党人士。
        第一个问题已经无法改变;第二个问题,中央要求想方设法补救。毛泽东认为,华北人民政府并非地方政府,它是解放区第一个领导多个省、市的高级政府,是未来的中央政府的前身,全国各地都在瞪着眼看华北人民政府的人事安排。为了更好地落实“五一口号”的要求和体现统战政策,政府副主席中一定要加一位民主人土,而且要使这位民主人士有职有权。
毛泽东很严肃地说:“如果选不出民主人士担任副主席,那华北人民政府就暂缓成立。有关新闻,新华社不予广播。”
        此后,华北局领导向党内外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并分别与各位著名民主人士坦诚讨论。当时,大会选出的政府委员27人中,非党人士共有8位。经党内、党外反复酝酿比较,又经8位非党人士互相举荐,最终商定蓝公武为政府副主席候选人。
        为了使民主人士有职有权,杨秀峰(党员副主席候选人)主动提出,可将蓝公武的名字列在他前面,受到毛泽东、刘少奇的称赞。
        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宣告成立,经委员互选,董必武为主席,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为副主席。
(摘自《新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