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31 更新时间:2019-06-14

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本报讯 近日,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宁某凯(男,31岁,济阳区崔寨街道人)。
        1月1日16时许,在济北办事处银河路天山外国语学校对面,因交通事故,宁某凯伙同赵某洋、赵某诚等人对与赵某发生纠纷的孙某进行殴打,并故意损毁孙某的车辆。民警到达现场后,在处置过程中宁某凯又对张某进行殴打,致使张某受伤,并阻拦民警依法传唤赵某诚。案发后,宁某凯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一直四处流蹿躲藏。在当前扫黑除恶的严打高压态势下,宁某凯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前往济北派出所投案自首。
        治安大队联合济北派出所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报请分局批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宁某凯作出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