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91 更新时间:2019-08-15

区司法局回河司法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讲座宣传

        本报讯 近日,区司法局回河司法所联合山东舜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寺前刘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讲座宣传活动。
        活动中,山东舜泽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详细阐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重点讲解了如何正确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并耐心细致解答村民咨询的法律问题。司法所长李桂花及工作人员现场向村民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明白纸,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醒村民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宣传讲座进乡村活动,有效提升了村民的金融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法集资带来的风险,在农村地区营造了抵制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