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40 更新时间:2019-08-15

两袖清风,勤政为民的“清官第一”——于成龙

        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
        明末清初,巴蜀久历兵火,昔日繁盛的天府成为白骨遍地、烟火绝灭的坟场。至于合州三县土地荒芜、百业萧条、民生凋敝。此时正值重庆知府向州民征收渔课,于成龙为民请愿加以抵制,不仅减免了渔课,还减轻了赋税,请撤铜梁扰民之驻军,以官兵衙役代用民夫采伐楠木等,努力减轻百姓的痛苦。一方面他采取有效措施,招集流亡百姓,为流民区划田庐,鼓励耕田,贷以牛、种,官府备案,田野归己,三年不收田赋;另一方面严禁世家豪绅欺夺,调解土客纷争,保护垦民的利益。不仅尽除习弊,裁革十余事,还精简身边从员及其费用,留一家仆, 养一骡, 布衣蔬饭。不到两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满目疮痍的合州开始逐步恢复,呈现出家居平安、男耕女织的兴旺景象。于成龙从政期间积极发展生产、赈穷恤贫、整饬社会风气, 为合州的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布衣草履出没川原之上,四处了解农家疾苦,被清朝皇帝誉之为“清官第一”,深受人民爱戴。
       于成龙当官不为钱,也不为名声,更不为升官,他为的是什么呢?于成龙为一个信念,一个很纯粹的信念:“不事苞苴梦亦清!”这就是于成龙为官的目的,不为万贯家财,只为做个好梦。人做一件好事很容易,但是一辈子做好事就很不容易;同样的,一个官员一时清廉很容易,但一辈子都清廉很不容易,但是于成龙就是一辈子清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