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06 更新时间:2019-10-16

办事好不好,申请人说了算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三个一”完善“好差评”制度

        本报讯 连日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主题教育的实践性,紧紧围绕政务服务全流程,构建全方位政务服务 “好差评”制度,运用 “三个一”手段,助推我区政务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一事一评价”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评价主体唯一。企业或市民办理完业务后通过评价器进行评价,窗口工作人员遵守“三不”原则,即不得私自操作电子评价器,不得干扰申请人客观公正评价,不得篡改伪造评价结果,保证评价结果客观、有效。评价方式多样。通过邀请市民巡访团明察暗访、聘请第三方暗访公司暗访、市民和企业评价器评价、微信公众号评价、定期巡查督导、设置找茬台及意见簿等形式,构建全方位“好差评”制度。评价范围全覆盖。进驻市民中心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按统一标准实施评价。

“一事一回访” 拓展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制作《政务服务工作回访记录表》,对窗口人员的服务行为进行“一事一回访”。第一时间回访。事项办结当日,通过现场回访的形式一对一与申请人交流,主动了解申请人办事情况,形成回访记录。全流程回访。从办事咨询阶段是否一次性告知、是否按要求受理,到办理过程中是否增加办事环节、是否增加办事要件、是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等多个维度进行回访。闭环式回访。建立核实调查机制,对回访中发现申请人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核实,快速回应处理,限期解决。

“一事一考核” 发挥评价结果作用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申请人评价结果纳入考核体系,重视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窗口人员工作情况实施绩效考评,从业务能力、办件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量化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在《绩效考核制度》中设置“加减分”指标,申请人评价中出现 “差”评和回访结果 “不满意”的,扣除相应分值。定期通报考核成绩。按月公布窗口人员考核结果,并纳入“五星级经济发展服务生”的评选,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骆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