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市场监管所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
本报讯为进一步维护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新市监管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从以下四方面展开:严格把控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查看了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重点把控有无超范围经营。特别是对食品超市、小食品店有无销售“红牛”、“乐虎”、“劲酒”等保健食品的行为开展仔细检查。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 ,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保健食品经营专区或专柜,并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查看各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购进的保健食品是否逐批次进行检验,索取供货商、生产企业和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杜绝虚假宣传,检查经营场所内是否存在宣传保健食品预防、治疗疾病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包装标识是否宣称疗效、夸大宣传。
截至目前,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经营业户13家,发现超范围经营行为3起并责令其下架销售。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专区或专柜行为6起,张贴“保健食品经营须知”等材料30余份,进一步规范了保健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