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706 更新时间:2019-12-11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6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3条建议,区法院党组完全接受,并根据区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整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2019年8月28日,收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详细研究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逐条分解认领整改任务。及时召开全院整改动员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在全院上下形成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落实的良好整改氛围。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韩刚任组长,两名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院整改工作。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牢固树立主责意识和担当精神,按照整改方案所确定的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六个方面的要求,层层分解压实了整改任务和责任。
        (三)细化措施,全面整改。院党组坚持从严把握整改要求,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详细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并将整改内容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制定《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巡察整改工作计划图》,坚持挂图作战,压茬推进。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核心地位弱化,党的政治建设待加强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理论基础,每月确定1个学习研讨专题,规范执行学习考勤和补课制度。二是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推动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分工配合、各部门及全体干警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凡属应当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核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不够迅速,对人员密集重点区域排查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调度会议。调度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督导机制的通知》(济阳法[2018]41号)的各项要求,加大线索摸排力度,落实零报告制度,建立线索台账。二是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相关民事案件进行系统摸排梳理,并将29件案件线索移送给区公安分局。三是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在单位内外宣传屏幕持续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组织干警到康瑞社区便民市场、龙海社区沿街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对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及举报方式进行宣传。(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把握司法救助标准和条件不严格问题。 
        严格按照《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标准和程序实施司法救助,严把审核关,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多次救助。(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力,案件审判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成立案件评查室。研究制定案件评查规范,把案件评查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审判庭、细化到审判团队、具体到每一个法官。二是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对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和上诉发改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组织学习。三是厘清分管院长、庭长的审判执行监督管理职权。院庭长每天利用审判业务管理系统盯紧结案率、上诉发改率、长期未结案件数等核心数据指标,精准分析研判,对指标数据落后的员额法官及时调度、催办、督办。四是实行办案指标周通报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周在本院内网通报业务部门和员额法官的各项办案考核指标。(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不够彻底,执行质效不理想问题。
        一是理顺执行案款清理机制。合理划分各执行团队的案款清理工作任务,将执行案款清理和过付工作具体到每个法官助理,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实行“一案一账号”制度,推动形成新案件及时过付、旧案件及时清理的工作机制。二是多措并举加大结案力度。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合理运用拘传、拘留、罚款等各种执行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三是对长期未结案件定期调度。坚持“每天一反馈,每周一调度”,每周五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案件执行情况,对照执行数据及时调整工作。充分利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措施,震慑被执行人。(正在整改,2019年12月底完成)
        6.关于党组议事能力不够高问题。
        一是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厘清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规范党组会议召开时间,固定安排在每周二下午召开,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二是会前充分研究酝酿。对需要上会的议题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提前征集汇总,汇报人对研究事项提出初步意见。“三重一大”议题,酝酿不成熟决不上会。三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每项议题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组同志的意见建议。四是会后及时跟踪问效。党组会形成的决议,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及时跟踪调度落实,定期向党组书记汇报落实情况。党组会的决议和落实情况及时在内网上公开,接受全院党员干警的监督。(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弱化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担当。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理清强班子抓工作带队伍的思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团结。班子成员经常性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共事。三是合理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入额院领导全部调整到分管审判执行的业务一线,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带头多办案,办难案。(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运用“分调裁”机制不到位,员额法官案件压力大,案多人少矛盾得不到解决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区委支持。向区委政法委递交报告,提出建议,出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配套文件,推动形成区、镇、村三级覆盖的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格局。二是转变案件分配规则。构建科学合理的分案机制,对立案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案件性质和难易程度的识别,保障案件准确进入繁简分流程序。三是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围绕“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升级,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四是推行“类案快办”模式。拟组建3个速裁团队,做到简捷送达、联动调解、模板审判,实现简单案件集中审、简化审、快速审。与交警部门协调,商定共建交通事故纠纷快速调处平台。(正在整改,2020年上半年完成)
        (二)党建引领作用不强,基层战斗堡垒待夯实方面
        1.关于思想教育抓而不实问题。
        一是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扎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结合主题教育要求,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论述摘编》、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党规作为基本教材,组织每一位党员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把学习融入日常经常。运用“济阳法院机关党委”微信群、法务通平台、内网“政治教育专栏”等网络平台,及时上传推送学习内容,推动党员干警在线学习。三是压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落实政治部(机关党委)抓总,各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政治部(机关党委)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安排部署学习任务,常态化对各支部的党员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两微一网一端”等网络平台管理,更新文化长廊和宣传展板,打造党建文化宣传阵地。三是实行“学习强国”积分月通报制度。对低分学员进行通报,对高分学员进行表彰。(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及时推进党支部换届选举。2019年9月30日,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对内设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配齐基层党支部书记人选。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加强人员配备,充实党建工作力量,压实基层党建责任。三是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党支部书记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确保熟练掌握各项党建业务知识和党内生活制度,从而更好地开展支部工作。四是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月以“主题党日”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各项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政治部(机关党委)定期对各支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通报。五是班子成员与干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依托“主题党日”班子成员每月与分管部门干警谈心谈话1次。六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执行党费每月一交制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调动党员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召开“践行初心使命、提升审判质效、诠释责任担当”大会,在各党支部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引领广大党员干警立足岗位争优秀、履职尽责当先锋。二是重视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为青年干警选配资深法官组建团队,加强对青年干警的业务指导,全面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落实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突出抓好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的学习,定期研究总结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裁判尺度,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混岗代岗现象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在征求干警个人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划分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二是有序补齐空编。协调上级法院和编制部门,进一步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补齐空编。三是及时解决干警岗位和职务不统一问题。待编制部门审批通过“三定”方案后,及时将岗位调整后的干警提交区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职务任免。(正在整改,2020年上半年完成)
        6.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透明,对选拔提名、决策研究等运作情况公开程度不够高,干部职工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研究选人用人事项时,严格规范方案制定、提名动议、民主测评、决策研究等程序,做到全程公开透明、民主集中。二是选人用人事项全程公开接受监督。今年内设机构改革后的中层正职选拔和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从方案制定、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考试考核到最终人选确定做到全程向全院干警公开,全程接受派驻纪检组同志的监督。(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足,年轻法官晋升渠道不够通畅问题。
        一是建立85后青年干警名册。对于优秀年轻干警重点培养,突出选配,调整到执行、派出法庭等繁重岗位和基层一线去历练。利用区委组织部干部调研的契机,向组织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1名。二是及时选拔年轻干警到中层副职岗位。已向区委组织部递交报告,待编制部门审批通过“三定”方案后,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警作为中层副职人选。(正在整改,2020年上半年完成)
        (三)作风建设不严不实,为民情怀根基待筑牢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干警加班考勤制度。加班考勤表由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政治部审核留存,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坚决纠正,并进行通报。二是规范食堂内部管理。研究制定《餐厅管理制度》,严格刷卡制度,对餐厅食材的采购和消耗情况每周一结并做好登记。三是全面清理和调整办公用房。9月份,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对全院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整,将腾出的办公用房作为各党支部活动室和会议室。四是落实院领导基层法庭联系点制度。各位院领导主动认领联系的基层法庭,定期到基层法庭联系走访,帮助基层法庭协调解决生活和工作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涉执行“12345”投诉件多问题。
        一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作为党员干警的必学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纪律作风教育,对“不作为、慢作为”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沟通工作。承办人在执行案件的各流程环节加强与当事人的联系沟通,并严格执行“终本约谈”制度,及时通知当事人案件进展情况。做好案件承办人、团队负责人、执行局长、分管院长四级答疑解释工作。三是定期对“12345”投诉件进行分析研判。分管院长、执行局长每周对“12345”投诉件汇总分析,分清咨询件和投诉件,对“12345”投诉多的承办人及时约谈提醒,对因工作作风问题被投诉的承办人及时批评教育,对疑难案件及时分析研判,商定解决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内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一是完善案件质效考核办法。院党组已安排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出2019年案件质效考核办法的初稿,待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干警绩效考核奖金的分配以业绩考评结果为依据,向一线人员倾斜,拉开差距档次。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院党组下发《关于重申严格考勤纪律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从9月份开始,严格落实《考勤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每月对考勤结果进行通报,对于迟到、早退、旷工、不按规定请销假者按规定扣发相关补贴。(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探索特邀调解员制度不到位问题。
        已向区委政法委请示,通过区司法局招录6名特邀调解员。并与区司法局进行协调沟通,选聘基层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成员,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正在整改,2019年12月底完成)
        5.关于对人民陪审员监督缺乏有效措施,存在参审数量不均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问题。
        一是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05名。协调区司法局完成新一届105名人民陪审员的招录工作,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将105名陪审员均衡划分到各业务部门,强化各业务部门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责任。二是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办法》。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流程,保障其依法充分行使各项权利。由政治部安排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每月统计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发现参审不均衡的情况及时向业务部门通报提醒。三是会同区司法局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对年参审案件数低于5件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提醒,对履职能力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免除。(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基层法庭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配齐配强法庭管理和工作人员。对基层法庭的分管领导进行了调整,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到四处法庭督导工作。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对4个基层法庭的负责人进行了调整,选出4位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担任法庭庭长。为每个法庭充实干警和聘用人员2名。二是加强基层法庭的规范化建设。为四处基层法庭升级科技法庭,改建党员活动室。(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执纪监督不够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待加强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严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组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敢于较真碰硬,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单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二是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全力配合其依法依纪办案,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学习工作。三是压实院庭长的案件监管职权。严格落实本院各项办案规定,加强流程管理和节点管控,确保审判执行权的规范运行。(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重点领域存在风险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力量,对审核、制单、记账、复核等岗位实行交叉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度。规范报销程序,对差旅费、财务报销凭证等必须先经财务主管人员审核把关后,再由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方可报销,确保每一笔支出均符合财务规定。二是严格政府采购流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把关,严格遵守区财政局的采购招标或备案流程,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三是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和登记制度。将公务接待支出从餐厅财务支出中分离,实行单独列支,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区行管局规定执行,无公函不接待,并做好登记备案。四是严格落实单位年度预算计划。从2020年开始,按照区财政局要求,严格制定单位年度预算,加强对财政支出的把关,做到年度预算外和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支出。(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抓常抓长,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重要机遇,让巡察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干警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法院机关纪律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继续推进整改措施。对于已经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长期坚持;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继续对照整改台账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
        (三)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整改工作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扎紧制度“铁笼”,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审判质效、执行攻坚、扫黑除恶等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成效,同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与中心城区高度融合的济南北部新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81170517;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中共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党组  邮政编码:251400(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yqfyzgk@jn.shandong.cn;也可将意见建议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531-84232622。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党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