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
本报讯 为不断深化银企对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我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行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要求,全面启动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
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以金融专业辅导为主要形式,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着力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深度融合。成立全区金融辅导工作协调小组,重点做好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落实及协调服务等工作。从全区12家银行,每家抽调3名金融辅导员,组成12支金融辅导队,从非银行机构抽调12人为金融服务专员,每支服务队配一名服务专员。金融辅导员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意识,熟悉经济金融和企业管理等工作,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等,重点从银行机构公司业务、普惠金融、投资银行、国际业务、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等部门及内训师中筛选。综合考虑企业意愿、规模实力、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因素,重点从能够支撑引领地方经济发展、支持民生就业的企业中筛选。主动与企业负责人建立联系,并填写《同意参加辅导企业基本情况表》。目前已筛选符合要求企业101家。配对工作坚持双向选择,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同意接受辅导的,由企业自主选择所在层级的辅导队。企业选择辅导队,无银行融资的,优先选择基本开户行;有银行融资的,原则上选择融资规模最大的主办行或债委会主席行。按上述原则配对不成的,根据融资规模大小,引导企业依次选择相应的银行。金融辅导员将重点帮助企业学习运用金融政策、改进经营管理、提升融资能力、获得金融服务。目前全区12支金融辅导队与101家辅导企业配对已全部完成,各金融辅导队正在与企业进行对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