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27 更新时间:2020-07-03

蒋介石留遗嘱的“癖好”

        1975年4月5日夜,蒋介石病逝于台北,终年88岁。
        蒋介石有留遗嘱的“特殊癖好”,他认为生前就要把事情交代好,从1920年就开始写遗嘱了。当时在打仗,遗嘱是关于财产怎么分不过 ,他当时也没什么财产。
        1934年,他跟宋美龄第一次回到奉化,碰到要处理蒋经国、蒋纬国和宋美龄的关系问题,他写了一份遗嘱,除了交代他死后宋美龄要与经国、纬国以母子相待外,还说财产如何分,甚至说到死后要与宋美龄合葬在南京中山陵。
        “西安事变”时他写了3份遗嘱,蒋经国、蒋纬国各1份,宋美龄1份,交代家里的关系。他对宋美龄说如果你对我好,就把经国、纬国当成自己的儿子。又对经国、纬国讲,如果认我做父亲,就要把宋美龄当作母亲。之后,又像孙中山一样写了一封《告国民书》。
        到了台湾,1962年蒋介石因为前列腺要动手术,写了一份遗嘱交代“交班计划”。当时陈诚是“副总统”,如果蒋去世的话由陈继任“总统”;剩下台湾两个最重要的职位,台湾省主席和“行政院院长”,他要求只能在周至柔、袁守谦和蒋经国中三选二。周、袁是台湾省主席、“交通部部长”,地位较高,蒋经国当时资历最浅,职位最低,而蒋将其与陈诚并列,嘱咐“互谅互助,彻底合作”,是竭力提升蒋经国的地位。
        1971年蒋介石写了一份遗嘱,说如果他不在了,蒋经国可以做严家淦的助手,担任“行政院长”,且党政必须采取集体领导制。当时制度上规定严家淦权力最大,集体领导制实际上是不信任严,也是在提醒他不能把权力全部继承,实际上是让蒋经国通过集体领导制获得权力。
        1972年蒋经国当了“行政院长”,“接班人”的地位基本稳固了,所以这以后的遗嘱就完全不涉及人事的事情。
        蒋介石最后的遗嘱是在1975年3月29日口授,由秘书秦孝仪整理记录的。
        对于当时台湾民众来说,蒋介石去世的消息还是很震撼的。各种假期活动取消,电影院等娱乐场所停止营业,各商店门前下半旗哀悼,民众多佩戴黑纱。4月16日8时,蒋介石的灵车驶向慈湖。慈湖行馆在台湾桃园大溪,蒋介石生前非常喜欢这里,并嘱咐其死后灵柩暂厝这里,“以待来日光复大陆,再奉安于南京紫金山”。 (摘自《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