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19 更新时间:2020-07-23

2020年济南市济阳区征兵工作手册义务兵征集条件及流程

        一、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济南市不征集初中生。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高学历青年优先批准入伍,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优先批准入伍,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优先批准入伍,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任务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优先批准入伍。
        二、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主要进行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1.身高、体重:男青年最低身高为160厘米,女青年最低身高为158厘米。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青年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女青年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5%。
        2.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0.6),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色弱,色盲,不合格。
        3.文身、瘢痕: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时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二)政治条件
        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
        其中家庭成员指本人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四、男兵应征流程
        (一)兵役登记。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于1月10日后至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济南市要求每年2月底前完成。
        (二)网上报名。男兵应征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有应征意愿的男青年,可于8月1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相关登记表格。
        (三)初审初检。报名期间,区征兵办公室从网上下载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下发到镇、街道)武装部。镇、街道武装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四)预征管理。镇、街道武装部和高校征兵工作站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区征兵办公室,由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区征兵办公室会同高校把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五)体检政考。区征兵办公室在“全国征兵网”平台确认送检对象,及时通知送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一般于8月上、中旬组织体格检查,同步组织开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完成后的3日内,区征兵办公室将相关结论录入网上平台,应征青年可自行查询体检政考结论。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济南市要求辖区内有高校的区县开展“两批次”体检,确保驻济高校大学生在放假离校前完成体检。
        (六)批准入伍。区征兵办公室按照“五优先”原则顺序(学历高的优先、党团员优先、退役军人子女优先、“五好家庭”子女优先、年龄大的优先)组织集体、公开、择优定兵,集中确定批准入伍对象。
        (七)封闭管理。区征兵办公室按照起运计划,分批组织批准入伍新兵不少于7日的集中封闭管理,集中前逐人进行新冠肺炎接触史调查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结合封闭管理组织预定新兵开展役前教育训练,端正预定新兵入伍动机,提高入伍适应能力。
        五、女兵应征流程
        (一)网上报名。有应征意愿的女青年,可于8月1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系统初审后,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服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的(含春季高考考生、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第4/5学年及应届毕业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其中,无高考成绩的保送生(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外国语中学优秀学生、退役运动员),由省级征兵办公室审核后列入初选预征对象。
        (二)初考初检。初选预征对象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省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1.身体初检。主要检查身高、体重和眼科、视力。测量身高前,须脱鞋、去发卡、解发带,测量时后背、臀部及脚跟轻靠立柱,两眼平视前方;测量体重时,自然站立于体重计中间;眼科检查时,禁止戴隐形眼镜,如实回答医生所提问题;测量视力时,先右眼后左眼,测量前不要揉眼,测量时不要眯眼或斜视,每个视标的识别时间不得超过5秒。右眼视力达4.6、左眼视力达4.5为合格。
        2.体能测试。主要考核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两项内容,立定跳远达到1.56米的得3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0.03米加1分,最高30分(2.16米);仰卧起坐在1分钟内做28次的得3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次加1分,最高50分(48个)。立定跳远低于1.56米或仰卧起坐少于28个的,只记成绩,不算分数。
        3.初审初检结论评定。以青年的身高、体重、眼科、视力为基本条件,体能测试成绩为参考,参加正式体检青年从上述四项均合格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三)体检考评。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综合素质考评采取应征女青年自我介绍、考评组现场提问、查验证书等方法,对应征女青年的政治思想、入伍动机、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考察,进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项成绩,分值控制在60—94分之间。在此基础上,中共正式党员加6分,预备党员加4分,共青团员加2分。
        (四)政治考核。省征兵办公室按照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确定政治考核对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根据省征兵办公室通知,对其进行政治联考和走访调查。
        (五)批准入伍。省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考“双合格”应征女青年进行集体研究,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伍对象。区征兵办公室根据省征兵办公室通知,为确定入伍对象办理相关手续。
        (六)封闭管理。区征兵办公室组织批准入伍新兵不少于7日的集中封闭管理,集中前逐人进行新冠肺炎接触史调查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结合封闭管理组织预定新兵开展役前教育训练,端正预定新兵入伍动机,提高入伍适应能力。
备注:以上标准为2019年征兵工作标准,2020年女兵征集标准以正式通知为准。

参军入伍优待优惠政策

        一、参军优待政策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除享有军人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所在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发放,济南市标准为19454元。
        2.津贴工资。服义务兵役期间,第一年每月津贴10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1100元;选取士官后,初级士官月工资数额(服役3-8年)约为5000-8000元,中级士官(服役9-16年)约为8000-10000元,工资数额随军龄的增加而增长,并依据服役军种、营区驻地环境和岗位情况,增发相应津贴补助。
        3.安置。①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根据服现役年限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③士官服现役满12年或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全部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1.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补偿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2.部队优先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给予学业便利。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②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③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④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4.提供升学优惠。①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②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③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④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5.享受政治优待。①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指标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学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②将大学生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情况纳入学生党建考核指标,鼓励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带头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接收预备党员时,将学生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报效祖国的思想政治表现纳入考评体系中,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应征,在研究退役复学学生入党申请时,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员条件标准的,优先培养入党。
        6.畅通就业渠道。在“24365”校园招聘网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
        三、士兵考学与提干政策
        1.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对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在校大学生和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2.军队院校招收专升本士兵学员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
        3.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选拔的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年龄不超过26周岁。
        济阳区征兵办公室征兵政策咨询电话:84236207
        济阳区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监督电话:84233792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