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303 更新时间:2020-07-23

济阳区民政局关于济南市济阳区爱心志愿者协会等14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和《山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民函〔2018〕202号)相关规定,将在我局登记的济南市济阳区爱心志愿者协会、济阳县志愿者协会、济阳仁康老年病医院、济阳县济阳街道办事处安康日间照料中心、济阳区武术协会、济南市济阳区凡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济阳县知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济阳县济阳街道办事处韩家居日间照料中心、济阳县济阳街道办事处银山日间照料中心、济阳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济阳县澄波湖壹号日间照料中心、济阳县儒苑小区日间照料中心、济南市济阳区济阳街道办事处董家村幸福院、济南市济阳区济阳街道滨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
        标识后的各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遵守《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济南市济阳区民政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