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民政局关于志愿服务组织济南市济阳区长田人乐善行公益服务中心的公告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和《山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民函〔2018〕202号)相关规定,现将在我区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济南市济阳区长田人乐善行公益服务中心信息予以公告。
标识后的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遵守《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济南市济阳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