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94 更新时间:2023-01-11

金融壹周

        齐鲁银行济阳支行荣获2022 年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受到上级通报表扬。
        农业银行济阳支行支持“汉方中药制剂产业园”贷款项目,作为山东“创新金融助企纾困 赋能'专精特新'发展”重要案例,在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

金融讲堂
——第三方支付公司

        所谓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拥有这类交易支持平台的公司即第三方支付公司。与传统支付服务的提供者不同,第三方支付平台通常借助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运用电子化手段为市场交易者提供前台支付或后台服务操作。第三方支付平台丰富了金融服务方式,有效缓解了因金融机构网点不足而产生的时间和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网络用户、手机用户、银行卡和预付卡持卡人等。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可分为三类:一是互联网型支付公司,以支付宝为主要代表,以在线支付为主;二是金融型支付公司,以银联电子支付为主要代表,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三是作为信用中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拉卡拉,是在银行的监管下保证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建立一个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信息确认的支付流程。
        为规范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业务范围:一是网络支付业务,指非金融机构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二是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指以盈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三是银行卡收单业务,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