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8年1月15日在济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济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性雨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着力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了为建设济南北部新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12项服务措施。深入开展“五进两服务”、“法治六进”、“检察官联系大项目”等活动,先后到徒骇河清淤工程、黄河防汛工程等10余个重点项目开展法律服务,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围绕拆违拆临、棚改旧改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国土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34份。围绕我县“四城联创、五化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宣讲活动50余场。全力服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和其他破坏选举行为的通告》。县委、人大、政府等主要领导同志先后10余次作出批示,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着力打造良好市场环境。探索建立“四贴近四服务”工作机制,打造检察3·15服务企业品牌,开展法律咨询30余次。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手段,全年共办理此类案件20余件。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卢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并监督立案;对办理的任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依法从快批捕,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规范金融管理秩序,办理了王某骗取贷款案,促进了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三)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围绕打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办理了潘某生产、销售毒韭菜一案,齐某利用工业用盐腌制咸菜一案,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针对我县小麦倒伏情况,为防止基层干部虚报套取农业保险专项资金,派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警示教育,及时为受灾群众承保,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一起故意伤害重伤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及时缓解了被害人的家庭困难。认真做好“第一书记”包村帮扶工作,先后筹集资金100余万元,为曲堤镇逯家、沙陈两个帮包村修建了生产路、建设了办公场所和便民文化广场,进行街巷硬化、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济阳建设,批准逮捕101件124人,提起公诉179件215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理了廖某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弹药案,张某投放危险物质案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从快批捕了张某抢劫杀人焚尸案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案件;审查起诉了谢某以“涨吨”方式诈骗铝厂案等系列新型侵财型犯罪案件。坚持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办理官某电信诈骗案、周某网络诈骗案时,及时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引导侦查取证,做到了依法从重从快办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运用不捕说理、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作出不捕不诉51人。依法落实检察宣告制度,对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公开宣告15次,及时消除矛盾隐患。认真做好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访98件147人,来信37件,全部妥善处置,未发生涉检进京访问题。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打击窝串案、惠农专项资金、“小官大贪”三类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有影响、有震动、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 9 件14人,其中,立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充分利用我院廉政教育基地,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等3000余人进行廉政教育活动;向全县20余家机关单位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材料1000余份;围绕扶贫专项资金、惠农资金、换届选举,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对村镇干部开展专题预防警示教育30余次,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始终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侦查监督取得新进展,全年共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违法、追捕追诉30人。提起刑事抗诉5件5人,全部改判,抗诉数与抗诉采纳数均居全市前列。办理的华某因家庭纠纷故意杀人案,经抗诉由有期徒刑十年改判为十三年,被检察日报、济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结合我院审结的未成年人案例,为辖区5000余名未成年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多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构筑多元化监督格局,协助市院办理二审案件12件,受理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支持起诉案件69件。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4件,全力保护社会公益。着力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管场所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进行安全防范检察,全年入所检查200余次,向在押人员发放维权卡200余张,谈话教育150人次,纠正违法1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件。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1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在全市率先设立派驻基层社区矫正检察室,真正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全覆盖,依托社区矫正检察室对全县27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着力强化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每月主题党日”、“赴红色革命教育基地锤炼党性”等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周密部署,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十九大精神在我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纪委和上级院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顺利通过市纪委的复核验收,我院再次被评为“济南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二)着力强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全年共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18期360余人次,在重点高校开展全员检察业务素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圆满完成24名检察官遴选入额工作,顺利落实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定岗任务;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案,助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实施创新工程,开展“争创亮点、争当标兵、争做先进”活动,形成了创优争先、激情干事的浓厚氛围,先后有3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圆满完成了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
(三)着力强化信息化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围绕打造“智慧型检察院”,建成检视通检务平台,实现了与省、市院检务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先后建设新闻信息中心、新媒体工作室、智能化检委会办公系统。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对已结案件进行拉网式清查,回访和查出的问题在全院通报,极大提升了规范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高度重视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公开法律文书131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件,发布微博600余条,微信230余条。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就侦查监督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评议、检察普法进社区等活动。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建设济南北部新城的关键一年。根据县委、市检察院的部署,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切实提高队伍素能、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入推进平安济阳、法治济阳建设,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一)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上有新提升。
(二)在有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
(三)在有力推进平安济阳、法治济阳建设上有新成效。
(四)在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上有新突破。
(五)在切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