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10 更新时间: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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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关乎社稷民生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济阳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强化打击非法行医、诊疗活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力度,为济阳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一、案件简介
        2023年某日,济阳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对某诊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工作人员甲某正在为患者乙某进行输液治疗。执法人员对甲某询问后得知该诊所注册执业医师丙某不在现场并且甲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书》。甲某的行为已涉嫌非医师行医。
        二、调查与处理结果
        济阳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该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场搜集了相关证据并制作了法律文书。经过细致调查,认定当事人甲某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九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属于较重阶次,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该诊所在之前曾因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甲某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受到过罚款的行政处罚,济阳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上述违法事实作出了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案件分析
        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案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只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才能从事诊疗活动,而该诊所却允许一名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显然是违法的。
        济阳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立即制止诊所使用非医疗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违法行为,并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于诊所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以警示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剖析案件原因,有以下几点:(1)法律意识淡薄。诊所负责人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法律条文规定了解不够深入,认为只要有人能为患者提供服务就可以,没有严格审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2)盲目追求利益。诊所为节约成本,雇佣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从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3)卫生人才短缺导致卫生人才供给不足。大量卫生人力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这使得规模较小的诊所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配置上存在困难,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困境,使得一些诊所不得不选择雇佣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来从事医疗诊治行为。
        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存在极大的风险和危害。由于缺乏必要的医学知识和技能,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可能无法正确诊断患者的病情,导致误诊、误治等情况发生;还可能使用不合格或禁用的药品、器械等,给患者带来更大的健康风险。
        近年来,非法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违法案件通常涉及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医疗执业资格证书超出执业范围的医务人员、非法销售明令禁止药物的医务人员等擅自开展违法医疗活动,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威胁了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为防止非法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济阳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加强了日常监管,提高巡查频率,确保医疗机构都能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强化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在诊所管理、医疗机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与安全规定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提示:
        (一)禁止非医务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诊疗活动
根据我国现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诊疗活动。这意味着,任何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人员,不得擅自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诊疗活动。违反此规定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处罚与罚款
        对于非法从事诊疗活动的非卫生专业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等。罚款的金额将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三)吊销执业许可证
        对于已经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但违规从事诊疗活动的卫生专业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权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再次申请。这将严重影响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从业资格。
        (四)立即改正要求
一旦发现非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济阳区卫生健康局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其限期改正。在改正期间,相关人员不得继续从事任何诊疗活动。
        (五)患者伤害处理
        非卫生专业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可能给患者带来严重的身体损害或健康风险。在此情况下,违法者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患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诊疗活动导致医疗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可能导致相关人员被判处刑罚,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广大民众看病就医时要提高警惕,查看诊所是否有合法资格证书,观察诊所和设施是否整洁、规范,了解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情况,选择合法的诊所就医,以保障自己的健康和安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醒非卫生专业人员切勿从事诊疗活动。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医疗卫生环境。                          (区卫健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