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41 更新时间:2024-07-17

区市场监管局整治“生鲜灯” 让食材“素颜”上市

        本报讯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施行,在食用农产品销售中禁止使用“生鲜灯”等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的照明设施。为巩固“生鲜灯”使用整治成果,防止“生鲜灯”问题反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曲堤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内开展“生鲜灯”使用情况“回头看”行动。
        行动中,聚焦农贸市场、超市、熟食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使用有色光源、使用有色灯罩等物改变光源色泽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检查人员向经营者积极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81号)等相关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严禁使用“生鲜灯”等违规行为,还食用农产品本色。
        目前,检查经营主体16家,对5家违规经营主体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现场监督拆卸违规照明设备。下一步,该所将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经营者使用不合规定的“生鲜灯”等照明设备,营造放心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