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67 更新时间:2024-09-04

我区抓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本报讯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应尽必进”,是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进多门”的有效举措。我区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应进必进”规范化水平,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一站式”服务效能再提升。
 政务服务工作规范性再提升, 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推动此项工作,组织全区34个单位召开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提升会议。从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清单公布、动态更新维护、办事指南调整等维度,明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重点工作任务。组织专员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发挥窗口单位的优势,与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区“一门办理、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水平。
         “只进一门”事项集中度再提升, 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原则,区级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一律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专业分厅、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建立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进驻事项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共1588项,涉及34个单位,事项进驻率约99.81%。在“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市‘一网通办’·济阳区”站点公示,公示进驻政务服务场所事项清单。
         “便民就近办”服务能力再提升,除济阳区市民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全区共设置区民政局分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厅、区司法局分厅、区残联分厅、区交通运输局分厅、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交警大队车管分所6个专业分厅,可办理319项政务服务事项。此外,还设有7个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镇)可办事项统一入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
          下一步,济阳区审批服务局区将进一步做好线下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清单公示工作,在政务服务场所明显位置公示可办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纳入一窗综合受理的事项业务办理流程,切实发挥“应进必进”的效率优势,持续打造“在济阳·济时办”特色政务服务品牌。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