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赋能“人民调解”打造职工劳动权益解纷终点站
本报讯 在我区,有这样一方温暖的港湾——济阳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它以其高效、便捷的服务,为职工劳动权益维护撑起了一片蓝天。
当事人李女士自2009年11月起与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于2024年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应在6个月内一次性向李女士支付补偿金4万余元,并补齐住房公积金。
然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未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构成违约。李女士遂于2024年10月28日向济阳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求助,要求调解解决与公司之间的纠纷。调解中心迅速响应,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接手此案。她们通过查阅证据、深入沟通,明确了案件事实,并制定了调解方案。
面对公司方的抵触情绪,调解员们多次从案件事实、证据分析、仲裁成本等多方面进行说明,逐渐赢得了公司方的理解和信任,经过多次电话及现场沟通,公司方最终同意接受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指出了公司的违约责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同意支付李女士补偿金,并承诺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执行效力,在调解中心的建议下,李女士与公司共同向调解中心申请了司法确认,派驻法官在调解中心的诉调对接室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并依法确认了其效力。这一举措极大地增强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巩固了调解成果,为李女士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济阳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通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实现了纠纷的就地化解、多元化解和实质化解。同时,“司法确认”赋能“人民调解”,为职工劳动权益维护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