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传承(三)
十三年读书和写作回顾
◎齐永山
七
本来诗歌是我过去用功最多的一种体裁,因为当年指导我写作的就是一位诗人。我的老师应有不少于三十部诗集出版了,现在还主编着一本诗刊,扶持了不少新秀,是当今诗坛上卓有建树的诗人。我是应该在这方面多努力的,以不负老师厚望。毕业后偶尔也写过一些,都没保存下来,但写诗的心情还一直留着。这后来我开始读书写作的时候,在写叙事文时附带写过只言片语的诗句,都算在散文里了,另外还写过独立的三首。
2014年写的这首算散文诗。那时我正多写散文,有感于自己作为一个农村子弟,对乡间的花虫草木等却搞不确切,常闹出低级笑话,也不能用到什么生产常识总是现去请教老农,就决定从这年入春开始,一周算一个单位,把观察四时的物候变化写下来。本来也是想写成散文的,写着写着想写诗的心情就出来了,当时又正读着一位同学的诗集,就干脆进行诗化,写成散文诗吧。这样连续写下来,每季写十二篇,一年四十八篇,再加个首尾,合计五十篇,每篇写有七八百个字。
又过了四五年,受到老师和同学的鼓励,又想着写首诗。这时我的写作选材越来越集中在农村生活上,还是决定好好写一首描写农村生活的诗。这首诗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完成初稿,全诗分五部分,每部分又分五章,每章含三节,共七十五节,以游子几次归乡为线索,前四部分对应四时乡景用他称偏重描述,第五部分概括四时生活用自称偏重抒情。写完了想请老师指导一下,老师看过都懒得搭理我了,只说你弄的这个,谁能卒读?哦,明白了。我又花了一年时间修改,减少了单行字数,把原来近四千行诗压缩到三千行多一点。又给老师看,老师还是什么也没说。这首诗放了一年后,觉得还是得改出来,扔了可惜。这次修改分两步走,前后用了两年时间,先是把原诗删减到两千五百余行,并进一步压缩了单行字数,继而利用《新济阳》报发稿便利,每次精心修改出一至三节,加个小标题,请编辑老师审阅,全部发表一遍再修改后才算定了稿。
在写上边这两首诗之间,读《易经》那一年,为了理解记忆六十四卦,就取卦意用文字替换六十四卦的不同阴阳爻排列,写了首看起来像六十四组六行短诗样子的东西,即用一个十五字长句代表阳爻,用两个七字短句代表阴爻,用文字代替阴阳爻组合起来的六十四卦。这算不算诗呢?应该不算,倒像文字游戏。但我还是把它当诗保留下来了。想想古诗词,诗的行字数必须一样多,词可以根据不同词牌灵活使用长短句,这种卦爻体自由度居于二者之间,而从外形看上去更加美观,为什么就不可以作为一种文学样式呢?如果把六十四卦像词牌一样看作六十四个模板,你随意用长短句写出六行来,一定符合其中一卦的范式。
八
觉得自己还能写小说,是近六七年的事。
2017年写了个短篇小说叫《叫门》,写三个农村老太太闲拉呱的事,年轻人现在都忙得顾不上自家老人了,她们担心夜里死在家里没人知道,就嘱咐早晨起来互相给叫叫门,里面举的几个事例都是些当时发生的真实事,别人看了说写得还行。后来又陆续写了一些短篇小说,现在数数有十四篇,超过了十二万字。
有一年读了一部本地作家写的长篇小说,觉得书中那些熟悉的乡音土语很亲切,就写了篇评论,后来就认识了作者杨光路老师。再后来读了他写的一篇村史,更有感触,就依据他写的农村发展轨迹写了一篇七万多字的中篇小说,杨老师对当代农村历次制度沿革、产业调整,还有一些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类的农家事掌握得准确而详尽,选择几个典型时间点的代表性事件套用上,写起来让人感觉很有地气。这两年整理文章时觉得只一个中篇显单调,就又写了一个五万多字的中篇小说。这个中篇快收工的时候,又觉得几个地方不够接地气,就请相熟的闫传宝老师帮忙,得到了他所有散文的电子版。闫老师对过去农村里的手艺行当、饮食物件等很有研究,移植了几处就很好补足了这个中篇缺失的底色。
我想多说说题目叫《两个傻子》的这第二个中篇。因为是最后写的,就想把这些年来读书的收益、写作的心得,通过这一篇做一个完满呈现。写作时间虽然用得不长,但花费心力不少,还请教了不少相关的人。小说写了两个真正称得上情投意合的伴侣,他们不睬俗情、不理岁月,小说从出生一直写到了他们过百岁宴。这篇小说通篇采用春秋笔法,又多白描勾勒,力求故事推进的简洁。闫老师看过我写的初稿,提了几个意见,还建议我换一个题目,可直到修改完毕,也没找到比“两个傻子”更合适的,也就暂用着这个题目。
其实先前我是写过小说的,还是一部长篇,在儿子读高三我去督学的时候就开始写。当时晚上无聊,读《列国志》《史记》《诗经》等书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件感兴趣的事,就是大秦朝祖上最初是怎样起家的,读过的几本书上都有简略记载。从时间段上看,这要上追到历史即将进入春秋时期,大约是在周幽王三年到周平王十五年,即公元前779年至公元前756年的二十七年间。一年内我搜集了七八万字的资料,对三千年前的社会生活状况先作基本了解,然后做出了个故事框架。整个故事以《列国志》前三回为底本,以褒姒的三段生活经历为主线,分成上、中、下三部分,以秦的崛起为副线,回放了中国社会生产关系将欲翻天覆地前的一场序幕。两年后写成,共有三十万字。
近年整理文章时想起了这部长篇,就放到了最后修改。浏览一下,发现这部过去写的长篇小说各方面都已经很完备,看来当初就有过修改,但问题也还不少,特别是语言表达习惯与现在已有很大不同。这次隔了十年的重新修订,我用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连着修改了四遍。第一遍对第一部分内容改动较大,调整了几个章节的顺序,删了些拖沓部分,补充进些史实性内容,对第二部分弱化了几场战争的描写,第三部分则强化了戎狄生活的有关章节。第二遍修改就快了,主要是修正了几处矛盾点和衔接不顺畅的地方,调理了故事整体与细节的平衡,进行了微量扩删。后两遍基本就是字词语法方面的修改了。
九
各种体裁的文章我都喜欢读,也都尝试着去写。不同体裁的文章写起来无难易之别,想写好都不容易。
在写作题材上,这些年我越往后写,越把写作范围固定在了农村题材上。我写的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都是农村题材的,散文和诗歌也基本全是。内容也是多写熟悉的场景熟悉的人,特别是整天生活在近前的那些人。我除了在外边读过三年书,我所熟悉的地方只有身处的这块农村小天地,在这里我能接触到的几个同好者也是多写农村题材文章的。因为自己交游范围有限,也就只能靠大量读书增长见识。但生活空间的狭小,让我在写作上这么多年都难有大突破,也因此一说到谁写作怎么样,就总爱说这人文笔怎么怎么样,别的我也说不上来。
不论选择什么题材用什么体裁写,我一直注重的还是如何提高文字表达水平。读书中对语言风格也有偏好,近现代的喜欢鲁迅、沈从文的,当代的喜欢余秋雨的。有人评论陈忠实的文笔好,说他的语言里有一种特别气韵,以前读过他写的书,领会不深,以后有机会还要再看看。我读别人的文章,最留意语言叙述方面的特别之处,我喜欢读同乡杨光路和闫传宝两位老师的,就是因为他们在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浓浓乡土味。我也就熟悉他们两个,当地其他作家的文章我也有机会读过,但读谁的都不够全面,不好概括整体印象。杨老师的语言鲜亮活跃特有劲道,语风开放;闫老师写文章总是不疾不徐娓娓道来,语风内敛,这些年读书写作中在他们那里受教不少。读书的偏好,必然会影响到自己写作格调的审美趋同。我就希望别人读起我写的东西来,给人的是一种严谨而舒缓、通俗而优雅、平和而开朗的感觉。但总起来说,这些年里我还是读书用功多,写作用功少,有时反思自己文笔训练的时候,不是觉得自己灵性不足,是常感自己努力不够。
十
就像能认字就能读书一样,能写字也就能写作。读书比较随便,起坐躺卧、睡前饭后,想读书时摸过来就可以读,不想读了就随手放下。写作受限制就多了,有了写作想法,还要看有没有安下心来的时间,身边还要有电脑或手底下有纸笔,真开始写了还要看这个想法能否构思成篇,还要考虑值不值得去写。但我感觉影响最大的还是人的惰性,有了写作想法,当时懒得写,热乎劲过去一般都算了。其实只要有了写作想法,及时成熟这个想法、扩展这个想法,一般是能写出一篇让自己满意的文章来的。要克服这种惰性不容易,所以我多写了些系列文章或篇幅长些的,尽量把停笔的时间往后拖拖。近年加入了区作协群,会时不时地看到当地作家们写的好文章,对自己也有很大推动作用。
能写字也就能写作,这话并不偏颇,只要你愿意把所见所想有目的地变成可读文字,就是写作了,不过写得有个孬好罢了。这十三年里,我一边读书,每年还能平均写出十多万字的东西来。拿些给老师和同学看,他们都认为写得太乱,也可能是说写得太烂。要提高写作水平不是一日之功,但解决乱的问题很容易。我从中选出一百万字的内容,用了两年多时间进行精细加工,分类整理。期间也有增删,但总字数大体保持没变,最后编排成七本书:两本读书笔记、一本散文集、一本诗歌集,短篇小说集、中篇小说集、长篇小说各一本。这样分着类看,谁也不能再说乱了。
在这两年多的整理与修改过程中,我常想起过去读书的一些事,也常检讨这些年写作中的成与败,当时觉得挺有意思,除偶尔顺手在哪里记下一笔的,过后大多都想不确切了,写的这回顾,看起来就有点杂乱。编排出来的这七本书,可以看做是自己练笔之作。之所以回顾一下,是想写到这里告一段落,然后多去看看别人写的好文章,总结一下经验。以后写不写,什么时候写,朝着哪个方向写,要看自己认识上还有无进步可能,能不能得到明白人指点,还像以前那样乱写肯定不行。
读书是对文化的继承,写作是对文化的传承。我的所谓写作,虽属自娱自乐,但也可以看做是对文化的一种个体传承。这十三年里,我把原本想读没钱买没空看的书,统统读了一遍,但总觉宽度和深度还都不够,写作过程中还常有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读书是写作的必修课也是常修课,接下来我会先定个大一些的读书计划,沉下心好好读几年,要能厚积薄发,说不定就会写出值得别人一看的作品来。 (完)
作者单位:姜集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