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06 更新时间:2019-03-19

教语文课的一点体会

◎赵兴岐

        1956年7月,我从学校毕业,被分配到济阳三中任语文教师。回想那时所教的语文课,其中有些字词的解释,缺乏用“六书”的理论来分析字形、解释字义。
        1964年,我被调到县教育局教研室任教研员,期间,曾到部分中小学,听了一些语文教师的讲课,感到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
        例如“Y头”一词,释为“女孩”。这样解释只能使学生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如果再问“Y头”为什么是女孩?这需要以“六书”的理论来解释“Y”字。
        所谓“六书”是古人分析汉字造字的方法而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即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在六书中“Y”字,属于象形字。象形字是说字描摹实物的形状。古时女孩头上梳着双髻,有如树Y,因即以称女孩。再如解释“公正的公,释为公平、公道、跟‘私’相对。在六书中,公属于会意字,会意是说字的整体的意义由部分的意义合成的。公字由‘八’和‘厶’(自私的厶)合成。‘八’表示相背、背私为公。”再如“仁”。从字源上讲,从人从二,左右结构的“仁”是后起之字。古字从身从心,上下结构,表示常常反省自身。人之反省和修养自身,具有仁德,社会和谐有序。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人人做到“仁”。“仁”是所有的人都应该具有的品质,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标志,再如“人言”为“信”。“信”字由“人”和“言”字组成,表示人说的话有信用等等……
        我想中小学的语文课,有些字词,如果能适当的用“六书”的理论,来分析字形、解释字义,学生对字词意义的理解将会更深刻一些。作者系区政协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