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58 更新时间:2019-03-25

整治广告乱象 还信用消费本色

◎李 兵

        广告的初衷,本来就是广而告之(知),对发展经济,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是个很好的平台。然而近些年,一些没完没了的违法虚假广告混入其中,真假难辨,且多且乱,甚至坑害民众,触目惊心成了一种顽症,也成为人们经常热议的焦点。
        前不久,笔者在一家权威报纸上见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名21岁的大二学生魏则西被查出一种恶性软组织肿瘤——骨膜肉瘤,多方求医无方后,从百度广告上找到竞价靠前的三甲武警总队第二医院治疗,称医生还不止一次的上过中央台。从医院到医生的各头上看,似无可怀疑。结果花去东借西凑的20多万元后,还是越来越厉害而离世。事后经查才知所用疗法早已淘汰,无效医疗悲剧完全是由骗人的医疗广告信息误导所致。虽引发国内大规模追索公道,却亦晚矣!其实,不实广告所造成的类似事件并非个例。像“鸿茅药洒”、“权健火疗”、“华林电疗”、“无限极”、“高价床垫”……等事件无不是违法虚假广告、扩大宣传造成的恶果。当然,违法(规)的虚假广告范围不仅在医疗、保健行业有,在吃的、用的、穿的、戴的,甚至是文化方面的各个领域无处不在。有的在主流媒体上,打着主流旗号发广告,骗钱骗物(如书画作品),很缺德,但让你很难防范。
        违法的虚假广告为什么何其多?又为什么屡禁不止?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一些无良厂商和人受本身最大利益的驱动,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产品的研发上或当初创业的宗旨上,一味的追求钱,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这方面,一些药企和卖保健品的行业表现得尤为突出。据有关资料2017年市场排名前10名的广告“金主”中,药企占有了6家。记者调查报道,140家药企上市公司,有40多家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突破了30%,有的高达66%,有的研发费用竟不足广告费用的十分之一。这意味着一些企业每一元钱的收入中,就有6毛钱是砸向销售的。同年中国消协公布的信息,医药类投诉达4442件,其中属于虚假广告的1050件达23.6%,当某种产品、事件被揭穿了,他们就会换一种新名堂,继续粉墨登场。老百姓说,这就叫“铁打的广告、流水的骗局”。
        二、监管部门失控,说重一点,即失职读职。举鸿茅药酒为例,它做的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达2630次,被停销也达数10次,竟没有引起当地监管部门的重视,还一个劲的广告宣传是什么“宫廷御酒”。并载有“非遗”的光环,可以预防老年病,性病和心脑血管病等等,广告竟把它宣扬成能治百病的“神酒(药)”,全然不顾它的不良反应和有敏性、安全性。一个劲的吹,试问监管部门那里去了?是不是失职渎职?也令人怀疑,这中间是不是存在“亲而不清”的关系?这在当地意味着一种什么样的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令人怀疑存在着滥权与腐败。
        三、在海量的广告中绝大多数的公众人物和知名人士都能自尊自重,守住底线不为金钱所动,表现出一派君子之风,如抗震救灾的小英雄林浩出名后,竟有四家大公司高酬请他为其接拍广告,均被他和他父亲谢绝。再如患有肌无力需救助的张云鹏、张云成二兄弟写作出名后高酬请他出来,只做“吃了某种药就好了”的一句话广告代言人,但也被谢绝。以上两例均诠释了他们的人格魅力。
        可是,也有一些并不差钱的人却十分热衷于接拍一些忽悠人的虚假广告。他们钱多了道德少了,享受无极,欲壑难填,钱再多也没个够。他们冲着高额的酬金,为广告吆喝对其某种产品、某种效果、某种作用,并没有用过、体验过,也并不知道是真、是假,全是在演戏,甚至是恶谎言挣不义之财。既受不到道德的仇视,舆论的谴责,也受不到法律的制裁?就这样,惯坏了某些人甚至是明星大腕。《今晚报》曾报道一演员为一家药企代言,说他患有牙疼、骨病、肺气肿、胃病、全身麻木、心脏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但吃了他广告的药后,竟都痊愈了。此广告遭到人们质疑,提出什么药能这么神奇?一药能治那么多的病?谁又能相信,你真的得了那么多病吗?面对质疑他的家人出来替他解释说:“他是演员、他是演戏并不能当真”。一语道破广告之天机。像这样忽悠人的“广告”,可以说天下都能在各种媒体上见到让它“广”你,“告”你,或在电视机前被“引颈受戮”。
        国家在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是神圣的,不管你是企业、个人,还是媒体、还是监管部门,都必须认真严肃的贯彻实施和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不管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都会造成危害。一旦乱象泛滥,尤其是医药领域,甚至比杀人犯还可恶。杀人犯只能杀一人或几人,而虚假广告使人受骗上当则是害人无数。所以,企业、经销商们应时刻记住当年创业的初心,绝不能做欺诈消费者的不良厂商,任何时候,也不能与法律法规挑战,一旦唯利脱轨,不但危害社会,本身也会失去市场前途,甚至付出更大的代价。作为广告的监管部门,责任重大,要不负党和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要像查酒驾那样,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不留监管空白,睁大眼睛、重拳出击,对违规广告进行口诛笔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虚假广告的发布者、代理机构,还是经营制作者,一律上黑名单,坚决封住它的复出之路。要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还要加强宣传和社会舆论监督,健全行业规范,完善褒扬和惩戒机制,以使广大民众安全放心的消费。主流媒体对各路来的广告,要严格审查,不能给钱就刊登或播放,不能使群众百分之百信任的公信度打折扣。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要擦亮眼睛,随时警惕那些虚假广告宣传的忽悠,什么“专家讲座”、“明星代言”、“价格优惠”、“包治根治”、“无效退款”、“产品赠送”、“免费体验”等等,甚至打着主流旗号,都不要轻信,以免受其误导。总之,全社会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以鲜明的态度,支持正当的广告事业不断发展,严控虚假广告的泛滥,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还广告领域一个真正可信的信用消费本色。作者系区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