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48 更新时间:2019-06-24

拖欠工资10余万 现场办公促维权

        本报讯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室接到12345转办单,潘某投诉某建筑项目部,拖欠自己及其他20名工人工资10.9万元,请求帮助追回拖欠工资。
        该局随即派工作人员,同时协调区园林局、济北开发区工作人员,以及有关当事人崔某某、潘某,共同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得知,该公司为项目分包单位,并且已将投诉人潘某等人工资12.9万元拨付至包工头崔某某账户。2018年11月工程完工后,崔某某仅支付潘某2万元。经核实崔某某本人,其承认潘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在办案现场,项目负责人徐某作出承诺,先由崔某某筹集资金解决,如未果则由项目部先行支付潘某等人工资。崔某某当场写下保证书,并承诺5月17日前全额支付。
        5月17日上午,投诉人潘某来到区人社局,称工资已由项目部全额发放,且向工作人员提交了银行发放回执。  (张娜娜  孙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