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
近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济南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切实保障我区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的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按照“四个确保”(确保稳定、确保精准、确保顺畅、确保满意)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册面对面通知、服务中心大厅播放宣传片,在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宣传等方式,把保险接续政策宣传到位,让退役士兵了解政策,知晓本人是否符合政策保障范围,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明白办理流程,知道什么时候办、找谁办,需要哪些资料、怎么办。
二、全面开展业务受理。从即日起,要指导退役士兵户籍所在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无原安置单位和主管部门退役士兵、放弃政府安排工作选择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保险接续业务受理工作。为减少后期工作量,要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政策保障范围的退役士兵筛选出来,和他们讲明政策,主动放弃申请。要通过引导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填写个人声明书、申请表添加备注等形式,将符合政策保障范围的退役士兵原安置机关搞清楚,便于后期移交推送。对已到退休年龄,面临办理退休手续的退役士兵,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有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的退役士兵,要向他们提供《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引导他们向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审。
三、加快受理申请材料报送移交进度。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的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材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甄别并留存本身业务范围内的申报材料后,及时将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申请材料报送区工作专班。
四、加强工作督导和协调。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领导小组将要对这项工作进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每周向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送工作进展和排名情况。各区县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摒弃观望思想,不等不靠全力推进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党和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济南市济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