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87 更新时间:2019-10-29

《边外红尘之红尘细雨》

◎李长三

 

书 忧

        我为书忧,已近十年了。我所谓的书,是指用笔写的字。要说写字的历史由来已久,但今天拿笔写字的人越来越少了,心中充满了惋惜和感慨。
        之所以对此敏感,是因为自己是个已有三十年书写历史的书法爱好者,对书写的感情也就不言而喻了。因此,当现代高科技的浪潮席卷而来,我首先感到了一丝不安,没想到这种新旧更替竟是如此的迅速,几乎在不经意间,电脑就取代了手写。如今,很多机关的报表或材料,已注明必须要打印稿。所以,那些写字好的人,似乎没有了用场,而写字差的人却得到彻底的解放。在这种新旧交替的矛盾中,对电脑也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的大骂电脑,因为它断送了自己一笔好字;有的感激电脑,因为它掩盖了自己一笔臭字。
        我曾经是个电脑白痴,认为自己不可能学会电脑,因此,像个传统的遗老一样维护着写字的尊严,对电脑则表现出强烈的排斥。这种态度的形成,一是源自对笔墨纸张的深厚感情;二是对电脑适应很慢,不喜欢面对这种机械的新玩意,况且,脱离了笔杆的手指一旦放在键盘上便不知所措。这种感觉很像中国武术在面对外来枪炮时的窘态,从开始的一脸看不起,到赤手空拳奋起抗争,再到那些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被火枪击中后的叹息,最后又不得不在现代化武器的面前低下头去。虽然写字与武术相比,没有那样的腥风血雨,没有那样的顽强抵抗,但在自然而然的过度中也心存许多不甘。
不甘心的人自然是那些因为写字好而调到机关的人,他们依然在大谈写字的妙处,如健身、养性等等。可这些功能只限于毛笔书法的功能,钢笔字健身、养性的功能好像还不太明显。于是他们又陷入了苦闷,毕竟自己减少了一样值得炫耀的本领。
        在无可奈何的情形下,便开始笨手笨脚的学起打字来。随着打字的熟练,互联网的普及,很多人已不满足于打字,开始学习聊天,写博客,进论坛……打字快了,上网频繁了,粉丝多了,觉得电脑还真是个好东西,不仅能搜索到应有尽有的知识,还能准确地写出各种各样的象形文字来。
        我似乎是随了这股潮流,喜欢上网络的,也喜欢上了临屏写作,渐渐发现电脑打字不仅比手写快,而且准确率也高,改文章时也方便的多。再说,过去拿笔写字,喜欢那种笔尖与纸张摩擦时产生的唰唰声,但如今觉得手指敲击在键盘上的啪啪声照样使人兴奋,何况挺直了腰板面对屏幕的造型,比起低着头颅趴在书案上的姿势也美观的多。于是,这电脑的魔力还真的让我离不开了,久而久之,竟懒得用笔写作了。偶尔一次拿笔写作却发现不仅字写得不成样子,而且经常忘记了字的长相,凭着感觉写出来,却发现笔下的字大都是残废,除了掉膀子就是缺腿的。对此,我惊恐地联想到,如果看屏幕上的人物久了,会不会连家人和朋友也会忘记。我顿时产生一阵前所未有的危机感。感到我们人类创造的文明,又在反过来改造着我们。那些被改造的传统文人,大都已放下笔管,在啪啪啪的打字声中抒发自己的心志,或在某个软件的帮助下修饰着不同的字体。
        沿用了几千年的写字功能,也只能默默地隐藏在历史或当今的某个角落里。然后通过冷落的展厅和博物馆,不定期地展示着它的与众不同。事实上,书法也真的能称得上人类文化的极品了,世界上也只有汉文字能称得上艺术,也只有汉字才能列入古代科举考试的基本条件,因而也就很自然地产生了数不胜数的书法大家。今天虽然也有很多书法家,但已不是自然条件下产生的,因此,无论怎么用功总是那么勉强。在古代,书法是带有群众性的文化,假如一个善书之人在街上写字会引来许多旁观者,即是那些不认字的人也会被带着墨香的汉字感动的拍手称绝。这种热情是因为文字是中国文化里最原始的一个符号,而写字,早已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只有正宗的中国血脉才能领略到她的内涵。脱离了大环境的书法,在历经五四新文化之后已经失去它的实用价值,其艺术价值也被锁定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
        在这个圈子里,一些耐不住寂寞的人,偶尔也弄出点声响来,让人们知道在充满铜臭气的现实中还存有这么一批写字的人。而没有进入圈子的以书写为能事者,有时也能找到一点自豪,比如在签名或写欠条时,写字好的人显得格外从容、坦然。但这种功能的实用价值太低,总不能没事就签字或写欠条玩吧!
        我把这种想法曾对一位朋友谈起,他开始先是随声附和地点头,但他突然抄起一本古字帖,果断地说道:还是写字好!书写的功用也有电脑无法代替的地方,比如用笔写字,可以为后人留下手稿,让后人通过这些手书的文字感受到前人的气息,像中国现存最早的书稿可以追溯到东汉陆机的《平复帖》,一千七百多年了,依然清晰记录着当年的事情。而电脑却很难做到这一点,即便是能保存更长的时间,却很难通过这些文字感受“字如其人”的奥妙。再说亿万人都使用同一种字体,很难辨别文字的出处,并且那些不擅长写作的人也可以通过搜索、复制、粘贴拼凑出一篇像样的文章而不留任何痕迹。他的一席话,让我感到一阵愕然,觉得这一次电脑革命,已大大超过了“五四”,五四后的白话文虽然不同于文言文,但至少是拿着笔辛辛苦苦写出来的;钢笔字虽然简便,但通过字迹也能辨别出作者的真伪,而这一次革命,竟然彻底到是非不分,真假难辨的天地!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科技发展是好事,可造假的水平也在升级,高明到窃取了别人的成果而不留任何痕迹。看来盛世之喜,也伴随盛极之忧,文字都可以造假,再向何处寻真呢!现今社会对人的宽容真让人难以置信,可以是非不分,可以善恶不分,可以真假不分,可以美丑不分……既然人品的美丑已经分不清了,那么,字的美丑还有什么意义呢!
            2008年7月
            (待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