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48 更新时间:2020-03-11

组织实施“双百引才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推动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部署及《中共济阳县委、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驱动战略”助力济南携河北跨的意见(试行)》(济阳发〔2017〕56号)有关要求,在全区组织实施“双百引才计划”,加快引进集聚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夯实高层次人才基础。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产业引领、优化结构、注重实效、以用为本”原则,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产业领域的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大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招引力度,重点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推动产业发展、带动转型升级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以企业、园区、产业基地为依托,每年引进100名硕士研究生,力争5年内引进100名博士研究生,加大本科生引进力度。
        二、引进条件
        (一)新引进研究生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济阳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新引进全日制高等院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1.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职在济阳工作,与我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合同期内养老保险中断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待遇资格,以后不再受理)。
        (二)新引进本科生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济阳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新引进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择业期内(毕业不超过3年)的;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合同期内养老保险中断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待遇资格,以后不再受理);
        3.在我区落户的。
        (三)单位条件
        在济阳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三、扶助方式
        1.加大补贴力度。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符合济南市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领取条件的,申请通过后,我区予以补齐差额),最长3年;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5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在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优化服务质量。在居留落户、子女入学、就医、配偶随迁等方面提供“精准式”、“链条式”优质高效服务。具体办法参照《济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济阳县关于大力实施“人才驱动战略”助力济南携河北跨的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济阳人才办发〔2018〕2号)。
        3.支持企业发展。全面了解企业在招才引智方面的需求,开展靶向定位的“组团招聘”和“专项引才”活动,帮助企业引进急需的各类人才,对年度引进10名以上全日制研究生的企业,由区委、区政府授予“招才引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申评程序
        1.申报程序。每季度末,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双百引才计划”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工作进行申报部署。以企业为单位统一申报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表,具体按申报工作通知实施。
        2.评审程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和人员信息严格审查,逐一核实后,提交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才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公布。
        3.资金拨付。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根据济南市补贴资金发放安排,同步部署,做好衔接,每年分两次拨付。区财政局负责拨付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双百引才计划”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资金管理等具体工作。其他区直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园区、企业要积极参与、迅速行动,全面推进“双百引才计划”。
        2.加强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计划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加大投入,为计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经费支持。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双百引才计划”全过程监督、绩效评估、工作考核、资金审计等机制,对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