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济阳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0年济南市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署开展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在各镇(街道)、各单位申报基础上,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市、区两级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区申报的9个项目进行了认真科学评审,提出济阳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7项。现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9日
公示电话:0531-84217682
异议受理单位:济南市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济南市济阳区开元大街162号
邮 编:251400
附件:《济阳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济南市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19日
济阳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共计7项)
一、传统音乐(II) 2项
二、传统技艺(VIII) 4项
三、民俗(X) 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