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8日政协第十一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呼廷贵同志代表第十一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十一届区政协常委会对2022年的工作回顾客观全面,对2023年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希望区政协常委会按照报告认真组织实施,更加有效地履行职能,为奋力开创高质量北部中心城区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呼廷贵同志代表第十一届济南市济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十一届区政协常委会对2022年的工作回顾客观全面,对2023年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希望区政协常委会按照报告认真组织实施,更加有效地履行职能,为奋力开创高质量北部中心城区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