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己微光,点亮城市
最近,济阳发生了几件“小”事。
2月上旬,交警大队民警在实验小学执勤时,突然看到有位老人晕倒在地,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积极联系其家人,并合力与医护人员将其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
2月中旬,特巡警大队在“护学岗”勤务结束后返回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巡逻队员立即出手相助,及时救助受伤女子,并妥善处置现场。
在获得群众称赞时,无论是执勤交警还是巡逻队员,不约而同都所自己只是做了件小事,没什么值得说的。
对于一座几十万人口的城市来说,这样的事情可能每天都在发生,算不上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对于老人以及受伤的群众而言,却是天大的事儿。
小事见精神,大事见品格,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正折射出济阳这座城市的温度,彰显济阳这座城市的文明向上。
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不是看楼有多高,路有多宽,车有多名贵,最重要的是看人的素质之高低。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是文明城市之魂,决定着城市的品位、决定着城市的文明程度。每个人都要发出微光和热,传递爱和温暖。
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济阳区也在不断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思想境界提高,让城市走向更高层次的文明,斑马线上老人有人搀扶、公交站乘客自觉排队候车乘车、邻里之间守望相助相互关心……通过强化教育引导、强化实践养成、强化制度保障等举措,人们的生活观念不断进步,文明的涵义不断拓展。
文明城市的创建,广大市民是主体,我们既是争创文明城市的受益者、评判者,也是参与者和建设者。每个市民都要关心创建,融入创建,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争当文明市民,并主动参与到所在单位和社区开展的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活动中去。
争当文明市民,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发扬主人翁意识,从文明出行、遵守交通秩序等小事做起,为畅通我市的文明交通工程,建设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以主人之名,创你文明之城。 (梁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