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92 更新时间:2018-05-04

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 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本报讯 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县食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特别是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定期开展调度会,督促排查工作开展进度。
        本次农村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要求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关键,配合当地镇(街道)食安办,全面查找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同时,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傍名牌”食品、不合格饮料、标签标识不规范、超保质期、虚假标注和委托加工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铲除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在农村的土壤和空间。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采购验收到成品出厂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超范围添加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特别农村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及食品小作坊非法生产加工等问题。
        在食品销售环节,以农村市场、食杂店等为重点对象,以生鲜、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排查无证和超范围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不合格食品、伪造冒用食品标签标识、网络平台非法食品销售等行为。
        在餐饮环节,重点排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采购使用病死、来源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地沟油”等行为。排查高风险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配齐设备设施,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落实餐饮具消毒和一次性餐饮具索证索票等情况。同时,还将排查农村集体聚餐、卤菜生产经营、自制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风险隐患。
        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使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时 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