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688 更新时间:2018-05-08

人才服务

一、人才资金扶持政策

        1、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
        市财政对入选的创新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经费资助;入选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新来济创新创业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原则上参照上述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经自主培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杰出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支持。县区财政参照市级财政资助标准提供一定数量的配套资助。
        2、泉城高端外专计划
        实行项目资助,资助范围包括专家工薪、国际旅费、生活费等,单个项目每年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最多连续资助3年。其中专家工薪根据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数额,按照最高不超过60%的标准给予资助。县区财政参照市级财政资助标准提供一定数量的配套资助。
        3、泉城首席技师
        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市乃至全省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泉城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
        4、博士后工作站
        对新获批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10万、5万元资金扶持。对新入站的博士后,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7.2万元。对在站博士后人员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资助。

二、人才服务政策

        1、人才落户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在县人才集体户落户。
        2、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通过当年起,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
        3、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我市相应政策待遇。同一人才符合多项政策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实行人才动态管理,每满三年需要重新登记备案。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才,可随时重新申请认定。  咨询电话:8423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