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生育津贴被收回合法吗?
问:我是医疗单位的职工,不久前生了二胎,医院以生育保险的钱是单位帮我们出的为由,将生育保险的补贴全部收归单位所有。而且住院费用除医保报销外,自己还得出一部分住院费!生育保险是单位应该给我们买的,工厂的工人生育补贴都可以归个人,我们该怎么办?
答:根据描述,公司不能将该笔生育补贴据为己有,应该归还。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很多地区是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核定的定额,所以如果当时的住院费用较高,有可能无法涵盖您的全部住院费用,所以需由自己支付一部分。